被判“吐出”井冈山旅游股权
桂林旅游拟上诉至最高法院
⊙记者 陈旭 ○编辑 全泽源
“煮熟的肥鸭飞走了”,此语用于桂林旅游乃至该股的投资者身上,可谓贴切。桂林旅游持有的井冈山旅游21.82%股权将因法院判决其败诉而退回给原来的转让方青海创业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创业”)。由于井冈山旅游已在IPO途中,桂林旅游显然不想就此罢休,公告表示要上诉至最高法院。
桂林旅游今日公告,公司10月29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陕民二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这份早在2012年9月18日即作出一审判决的判决书显示,法院一审判决青海创业和桂林旅游签订的《股权置换合同》及补充协议未生效,桂林旅游须返还涉诉的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320万股给青海创业,并判决青海创业退还桂林旅游2600万元。桂林旅游公告中表示,公司不服判决,将上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在2004年11月,青海创业与桂林旅游签署《股份置换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青海创业将其取得的井冈山旅游的1320万股股权与公司持有的庆泰信托4000万股股权置换,公司向青海创业补足股权置换的差额款2600万元。
截至2009年3月,除桂林旅游原持有的庆泰信托4000万股股权尚未过户至青海创业名下外,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均已履行完毕。桂林旅游一直强调,未完成过户不是桂林旅游方面的原因。2009年2月,青海创业对桂林旅游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与桂林旅游此前《股权置换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无效,同时要求桂林旅游返还井冈山旅游公司1320万股股份,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资料显示,2011年初,井冈山旅游的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其第一大股东井冈山旅游发展总公司持有2547.98万股,占比56.62%,而桂林旅游持1800万股,占比40%;2011年1月21日,井冈山旅游向井冈山旅游发展总公司增发1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5500万元,桂林旅游的持股比例下降到32.73%;同年12月16日,井冈山旅游再向井冈山市笔架山景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向增发2748万股,价格为每股3.01元,收购其笔架山索道经营性净资产,由此井冈山旅游发展总公司、井冈山市笔架山景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桂林旅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3%、33%和21.82%。
分析人士指出,桂林旅游在与青海创业的股权置换纠纷中,并未将庆泰信托的4000万股过户给青海创业,因此桂林旅游获得的1320万股股权的成本价仅为每股1.74元,比井冈山市笔架山景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定增价格3.01元便宜了42.19%。
除此之外,2011年5月17日,桂林旅游就曾公告称井冈山旅游已启动上市工作,一旦上市成功,桂林旅游将坐享二级市场的投资盛宴;2011年井冈山旅游总营收1.49亿元,实现净利润3298万元,而桂林旅游获得的投资收益为1053万元,占其2011年度净利润15.42%。
正因为上述原因,桂林旅游不愿放弃其1800万股井冈山旅游股份中那1320万股的股权置换纠纷股权。今日公告中,桂林旅游表示将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