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3月31日讯 近日, 挂靠湖南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的导游员罗契雯收到湖南省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因擅自变改旅游行程被吊销导游证。
据省旅游局查明,导游员罗契雯在2012年7月22日接待河北省唐山市鸿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54+2人团队担任地陪导游,7月23日下午,按照合同确认件和旅行社行程单的安排,该团队行程是十里画廊,但实际此行程未去,事实认定为擅自减少旅游项目。7月24日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是具峰茶艺,但7月23日下午团队去的是武陵源区的丽清茗峰茶叶展销处。7月25日旅行社行程安排的购物场所是梅尼大庸桥店,但7月24日中午,团队去的是梅尼南庄坪店,并与游客发生纠纷。
省旅游局认为,罗契雯作为导游从业人员,在接待该团过程中,擅自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且已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严重。2012年10月18日省旅游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根据当事人的听证申诉,省旅游局依法受理并于2013年2月1日举行了听证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经听证委员会合议并报湖南省旅游局集体审议批复,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吊销其导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