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8月5日讯(记者 周密 实习生 覃旭 通讯员 聂和俊 汤程)“孩子生病是父母最担心的事儿,除了治疗,也担心费用。”这是无数准爸妈的心声。8月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城镇新生儿有关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规定,从7月24日开始,我市城镇新生儿自出生起,90日内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并足额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分),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保险待遇。
无等待期,是此次新规的最大特点。按原有政策规定,城镇新生儿当月参保,次月才能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导致许多一出生就患病的新生儿在空白期内无法报销治疗费用。而新政策,进一步放宽了医保待遇报销期限,填补了新生儿从出生到参保缴费的空档期,实现了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的无缝对接。
另悉,市人社局还下发了《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政策的通知》,调整后的政策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参保的直系亲属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可以互相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门诊医疗费用、协议零售药店药品费用等。同时,之前在协议药店日使用200元的规定也一律取消,日使用标准由协议零售店根据职工病情需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