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也面临着垃圾废弃物的诸多处理问题。笔者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调查,认为对其进行合理的处理很有必要。
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在实际生活中,我市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还处在初期。农户在丢弃垃圾的时候甚少进行有效的分类,而是直接丢在垃圾桶中或者扔在垃圾池中直接焚烧。这样不仅不利于垃圾的处理还污染了环境。同时拾荒大军也带来一些问题。虽然拾荒者在客观上减轻了政府处理垃圾的负担,减少了处理费用,延长了垃圾填埋处理场的使用寿命。但是,这些拾荒者无照经营,缺乏规范、检验和约束,致使垃圾在捡拾、收集、运输、加工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一般分为三种:焚烧、填埋、堆肥。
(1)焚烧
焚烧处理是一种深度氧化的化学过程,可经济有效地实现垃圾无害化并使垃圾体积减小。但是这个处理方法技术要求高,运行成本高,同时燃烧过程会产生二噁英等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农村人口环保意识不强,大部分可燃垃圾就地焚烧对大气造成严重的污染。
(2)填埋
填埋是采取多项措施将垃圾埋入地下,将垃圾压实减容至最小,并对有害物进行治理,最终对填埋场封场覆盖,从而将垃圾产生的危害降到最低。但根据调查发现我市农村地区基本上无填埋场,一般都是在环卫所进行压缩然后送到市内统一进行填埋。
(3)堆肥
堆肥产品能作为有机肥增强土壤肥力,因此,堆肥是农村生活垃圾资源无害化处理最有前景的发展方向。对于目前我市混合收集的垃圾而言,采用分选堆肥技术处理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但受到化肥大量使用、农村环保投入不足以及青壮年劳动力流失等影响,堆肥在张家界地区日渐稀少,导致一些地方土壤有机质下降和肥力衰减等耕地退化问题。
三、农村垃圾处理面临的问题
1、制度保障欠完善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监管,呈现出处理主体多而散,技术水平较低,处理方式粗放,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等特点。同时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程,还缺乏相关制度的硬性约束。
2、垃圾收集处置欠完善
农村人口居住分散,虽然有固定的垃圾堆放设施和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但是由于张家界地形的影响,收集垃圾的车辆很难前往农户家中进行收集。同时大部分农村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仍是简单转移填埋、临时堆放焚烧和随意倾倒。部分村镇虽有定点收集池或坑,然而垃圾清运和处理设施较简易,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3、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解决,需要投入大量的环保资金。以慈利县零溪镇环卫所为例,县财政投入垃圾处理费为每人十元,全镇财政总投入为三十五万元左右,镇环卫所每年向政府机关、学校、商业门面、村等收垃圾处理费总计约十多万元。环卫所总计收入约五十多万元,同时镇环卫所一年的运营成本约五十万元,勉强可正常运转,无力承担一些新设备的费用。其他地区的情况也大致相似。
4、垃圾处理技术薄弱
一方面,我市农村面积大、人口多、多山,农村环境保护大多是直接套用城市环境保护的技术体系和管理办法,未能形成高效的处理技术体系。另一方面,农村垃圾污染防治和处理技术缺乏科学的研究基础,现大量运用于实践中的技术主要有卫生填埋技术、堆肥技术、焚烧技术等。传统填埋方式已不堪重负,而焚烧方式不适合垃圾分类严重不充分的现实基础,而且垃圾焚烧所排放危害物对人体有不利影响。
5、村民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但是部分村民的卫生意识较为落后、环保意识较为淡薄、生态意识不强、给垃圾治理带来了难度。一些政策性法规并没有引起村民的重视,不能得到较好地贯彻和落实。
四、农村垃圾处理的对策建议
1、加强制度保障
法律制度是推动工作有序前进的保障。要依据我市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细化农村垃圾处理监管措施。各乡镇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村民自治组织也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村规民约加强对农村垃圾的管理,推动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要突出基层干部在农村垃圾处理中的地位,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多方筹资,加大资金投入
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农村垃圾治理费用列入财政预算,让农村垃圾治理有长效的资金制度保障。要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实行有钱出钱,无钱出力的公益制度。积极引导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3、强化村民教育宣传
在农村积极倡导建立低碳环保的节约型社会意识,加强分类收集处理宣传力度,对村民垃圾分类知识进行普及,引导村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摒弃“各人自扫门前雪”的落后观念,积极树立良好的公益观念。加强农村党员的带头作用,指导村民将可回收资源自行处理变卖,实现最佳资源化利用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