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 永定区城管执法局巡逻中发现有人违规搭设棚点,严重影响市容观瞻,城管执法人员立即对此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说服。
然而,经城管执法人员反复劝阻,当事人任不予理睬。依据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城管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违规搭建的太阳伞、床等物品予以依法拆除,当事人拒不配合,并意图损坏城管执法车辆。
在执法车辆撤离现场后,当事人乘车追赶至永定区城管执法大队,将湘G1CG22号执法车左侧,前后两块玻璃打碎。
随即当事人被带至永定派出所。经过公安干警三个多小时工作,结合 证人证言,及当事人的口供,当事人对暴力抗法、蓄意报复打砸执法车辆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