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讯(通讯员 赵前进)5月29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持续发力,部署开展“摩电”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共查获各类涉“摩电”交通违法行为70余起,其中3人因无证驾驶摩托车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罚款的处罚。
为有效压降“摩电”道路交通违法和道路交通事故,自今年3月初开始,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启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29日上午,该大队组织警力在沙堤大道开展巡逻整治,经先后对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罗某某、吴某某、宋某某进行检查,发现三人均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进一步调查,罗某某对其无证驾驶、未戴头盔、未上户;吴某某对其无证驾驶、未戴头盔;宋某某对其无证驾驶、未戴头盔、驾驶报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三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及金额不等罚款的处罚。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摩电”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2月31日,广大“摩电”驾驶人切勿抱侥幸心理,要办好牌证、买好保险、戴好头盔,并做到文明守法参与交通,最大限度确保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