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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乘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将罚款!

2021-03-03 10:54:26  来源:掌上张家界  作者:市公安局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为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有关统计显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戴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张家界市公安局特提醒骑乘人员,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做到知危险、会避险,戴着头盔不冒险。

    此外,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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