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制定出台这份意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
意见指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出了许多重要论述。
在此基础上,“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明确,实施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援助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认为,制定出台意见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的有效途径。
明确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时间表”“施工图”
意见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确立了“时间表”和“施工图”。
根据意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不懈努力,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法治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为此,意见提出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知行合一、重在实践,坚持继承发展、守正创新等工作原则。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要通过不断努力,切实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着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强调基层普法阵地重要性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从新发展阶段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出发,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明确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八项任务和许多重要举措。
比如,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等。
意见特别强调了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发挥的作用。
在“硬件”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自主设置法治文化相关二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基础上建设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着力提升市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等。
在“软环境”方面,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从细节抓起、从小事做起,培养规则意识;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建立全国法治文艺精品库,逐步实现共建共享;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共和国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等。
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部署,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法治文化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作为法治示范创建、精神文明创建、平安中国建设等创建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此外,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要加强法治文化专业队伍建设,健全法治文化志愿服务体系等。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司法部将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与“八五”普法启动实施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新华社记者 白阳)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