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注意! 永定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对象、条件、流程已公布!
永定区2019年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 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以适龄儿童常住户籍地就近入学与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学相结合原则。
二、招生计划(52人/班)
三、招生区域
-澧滨小学、解放小学招生区域
永定街道的教场、后溶街、紫云、解放、北正、回龙社区和崇文街道的凤湾、燕窝塔社区以及子午村、代家湾村
-北门小学招生区域
永定街道的紫云、解放、北正、崇实社区和崇文街道的凤湾、燕窝塔、禾家山、南正社区以及子午村、代家湾村
-敦谊小学招生区域
崇文街道的南正、沿河、禾家山、思善桥社区和永定街道的崇实、回龙社区
- 崇实北校、崇文小学招生区域
永定街道的崇实、回龙社区和崇文街道的思善桥、宝塔岗社区
-崇实小学南校招生区域
南庄坪街道的南庄坪、永康、三眼桥、大悲庵社区
-崇实南校机场校区招生区域
南庄坪街道的邢家巷、茅坪、机场社区、木纳里村和官黎坪街道的白羊坡社区、杆子坪村、仙人溪村
-天门小学招生区域
官黎坪街道
-大庸桥小学、民族小学招生区域
大庸桥街道的大庸桥、且住岗、月亮岛、热水坑、大栗坡、名流园社区和小河坎社区(原小河坎村和夏坪村)以及南庄坪街道的南庄坪、永康社区
-永定小学、西溪坪完小、彭家巷小学、杨家溪小学招生区域
西溪坪街道的胡家岗、覃家岗、西溪坪、胡家河、渡口、打鼓台、彭家巷社区和一碗水、幺公坡、庄家峪、两岔溪、杨家溪、桐木岗村
-关门岩完小招生区域
宋家湾、禾家山、三山、田家坊、关门岩、鲁家坪村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已申请2019年秋季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具体分四种对象:
第一类对象:适龄儿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指原六个办事处)学校招生区域内有户籍;
第二类对象:适龄儿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有户籍,其父母2018年12月31日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购房,并持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第三类对象:适龄儿童非中心城区户籍,但其父母2018年12月31日前在中心城区购房,并持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第四类对象: 适龄儿童非中心城区户籍,父母在中心城区无房产,但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中心城区就业(就业以在中心城区工作的用人单位为其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为依据)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缴纳养老保险和居住截止2019年5月31日满一年)。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登记
• 5月5日—6日,第一类招生对象在户籍所在招生区域内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登记。
招生学校对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于5月8日前携带儿童的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复审并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 5月5日—6日,第二类招生对象在区教育局报名登记。
5月14日各招生学校公示第一批录取名单(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录取情况),5月16日城区各小学公布空学位数。
• 5月20—26日第三、四类招生对象在区教育局报名登记。
报名时可以在中心城区任选一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登记,一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登记一次,否则将取消报名登记资格。
6月14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公布参加摇号名单。
(二)报名材料
•第一类招生对象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儿童本页)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位申请通知单》。
•第二、三类招生对象提供:
(1)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儿童本页)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位申请通知单》;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首付发票和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招生对象提供
(1)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位申请通知单》;
(2)父母在中心城区的居住证明(居住证、租房合同需一年以上,租房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和办事处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或一方)在中心城区的就业证明(指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或一方)在中心城区连续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基本养老保险需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应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应真实可信。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造成适龄儿童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六、招生录取办法
招生录取时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情况,按下列顺序、条件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一)第一类招生对象报名登记的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的,直接安排入学。报名登记的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则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落户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到该校学额满为止,其余的(包括第二类招生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余额的学校就读。
(二)招生学校安排完第一类招生对象入学后,还有剩余学额时:若第二类招生对象报名登记的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额的,直接安排入学;超过该校剩余学额的则以产权房取得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到该校学额满为止,其余的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余额的学校就读。
(三)第三、四类招生对象报名登记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第三、四类招生对象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可以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7月5日 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并公示电脑派位结果。
7月18日 第三、四类招生对象到报名登记的小学查看入学结果。
七、其它情况的入学规定
(一)市、区儿童福利院的适龄儿童统一安排到澧滨小学入学。在永定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和港澳台同胞子女优先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二)中心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8月31日新生凭户口本到录取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被录取的新生未按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新生未按时到校报名,录取学校出现学位空缺的,不再组织补录。
八、民办学校招生
永定区金海实验学校小学部计划招生5个班,207人。
学校应提前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同时告知家长招生和收费的相关政策,依法依规招生。
民办学校要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实行自主招生,学校要制定自主招生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坚持免试入学,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金海学校小学部主要是接收本地生源,有意愿到金海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可以在4月22至23日到金海学校报名登记,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不得参加金海学校的自主招生。
4月26日至28日金海学校进行自主招生工作,金海学校自主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将派出督查人员进行专项督查。金海学校确定录取时,须与家长签订《自主招生承诺书》,并报区教育局审批。
4月30日在金海学校公布录取名单,被金海学校录取的,公办学校不再安排学位。
永定区2019年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 坚持以学生常住户籍地划片入学与填报志愿、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学相结合原则。
二、招生计划(54人/班)
三、招生区域
-国光学校
崇文街道、永定街道
-天门初级中学、官黎坪中学
官黎坪街道、南庄坪街道
- 市民中
大庸桥街道(含在永定中心城区小学就读的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
-永定中学
西溪坪街道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为2019年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指原六个办事处)小学应届毕业生。 具体分四种对象:
第一类对象:学生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内有户籍;
第二类对象: 学生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有户籍,其父母2018年12月31日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购房,并持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第三类对象: 学生非中心城区户籍,但其父母2018年12月31日前在中心城区购房,并持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第四类对象: 学生非中心城区户籍,父母在中心城区无房产,但其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中心城区就业(就业以在中心城区工作的用人单位为其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为依据)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缴纳养老保险和居住截止2019年5月31日满一年)。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登记
5月16日-17日,符合招生条件并已申请2019年秋季中心城区初一学位的小学毕业生在现就读的小学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根据自己的意向可以选择中心城区两所公办初中学校填报志愿。
学生(家长)在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办学特色的基础上,还可以自愿选择民办金海学校填报志愿。填报金海学校志愿的学生先参与金海学校的自主招生,被金海学校录取的,公办学校不再安排学位,没有被金海学校录取的可以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
(二)报名材料
• 第一类招生对象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儿童本页)原件及复印件。
• 第二、三类招生对象提供:
(1)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儿童本页)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首付发票和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第四类招生对象提供:
(1)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在中心城区的居住证明(居住证、租房合同需一年以上,租房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和办事处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或一方)在中心城区的就业证明(指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或一方)在中心城区连续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基本养老保险需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应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对学生提供的材料学校初审后于5月20日前报教育局复审。
六、招生录取办法
中心城区公办初中招生依据学生填报的志愿,分别按以下方式安排入学。被民办金海学校录取的公办学校不再录取。
(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的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安排入学。在剩余招生计划内按学生填报该校的第二志愿安排入学。其中填报第二志愿的学生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户籍或父母在中心城区购房的,且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安排入学。
(二)填报第一志愿学校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第一、二类招生对象的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数,直接安排入学,其他学生则以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入学。第一、二类招生对象的人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按照第一、二类招生对象的顺序安排入学,在同类中按照学生户口落户时间(或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三)没有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未填报第二志愿或未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统筹安排到中心城区未招录满员的学校和城区附近乡镇中学入学。在统筹安排时优先安排第三类的学生入学;父母在中心城区没有购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学生不能保证在中心城区安排入学,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6月25日在中心城区小学毕业学校公布初中第一批录取名单。
7月5日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并公示电脑派位录取结果。
7月18日学生到毕业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
七、 其它情况的入学规定
(一)属于市、区儿童福利院的小六毕业生统一安排到国光学校入学;属于市业余体校的小六毕业生安排到市民中入学;在永定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和港澳台同胞子女优先安排到相关学校入学。
(二)未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学毕业后需回中心城区户籍所在招生区域内学校就读初中的,可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页)原件及其复印件和学籍证明等材料,于5月31日前到区教育局报名登记。
(三)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统筹安排到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入学。
(四)被录取的新生9月1日还未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新生未按时到校报名,录取学校出现学位空缺的,不再组织补录。
八、民办学校招生
永定区金海实验学校初中部计划招生11个班480人。学校应提前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同时告知学生(家长)招生和收费的相关政策,依法依规招生。
民办学校要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实行自主招生,学校要制定自主招生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坚持免试入学,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金海学校初中部主要是招收永定中心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有意愿到金海学校就读的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于5月16日至17日到现就读的小学报名填报志愿,没有填报金海学校志愿的不得参加金海学校的自主招生。
5月24日至26日金海学校进行自主招生工作,金海学校自主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将派出督查人员进行专项督查。金海学校确定录取时,须与学生(家长)签订《自主招生承诺书》,并报区教育局审批。5月28日在金海学校公布招生录取结果,被金海学校录取的,公办学校不再安排学位。(文字来源于永定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