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主犯顶格处罚
“6·11”专案一审公开宣判
12月24日上午,永定区人民法院对覃新荣、覃欣慰等42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覃新荣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覃欣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4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自2007年以来,覃新荣、覃欣慰纠集无业和刑满释放等人员,长期在永定城区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逐渐坐大成势,形成人员众多、组织关系稳定、组织层级分明、指挥体系明确、纪律规约成形、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以覃新荣、覃欣慰为组织、领导者,有8名积极参加者、18名一般参加者,人数达28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7年,覃新荣指使张迎春等6人蒙面当街一路追砍被害人陈某至其重伤,是该组织坐大成势的标志性事件;2011年,覃新荣指使组织成员将交警胡某砍伤,是该组织恶名远扬的标志性事件。该组织在形成、发展壮大过程中,为扩大势力范围,树立威信,谋求非法经济利益,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有组织地多次实施了持枪械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共涉案34起,致3人重伤、11人轻伤、8人轻微伤。
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手段获取大量经济利益,并将获取的经济利益用于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改善组织成员福利、维系组织成员关系、购买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提供作案经费及外逃经费等,持续为该组织发展壮大提供经济支持。
自2007年至2010年间,由覃新荣出资,组织成员在赌场上打假牌诈赌,并安排组织成员携刀枪在赌场上“镇场子”,以暴力方式敛财。2011年至2014年间,通过组织人员长期在多地开设赌场获取经济利益,并对永定区西溪坪一带开设赌场形成非法控制。2015年至2017年间,该组织通过强揽工程、强行参工参运、收取保护费,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犯罪,从中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该组织通过多次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长期为非作恶,逞强斗狠,欺压群众,使广大群众形成心理强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害人在受到不法侵害后不敢举报、控告、报案,群众害怕打击报复,敢怒不敢言。该组织对黔张常高铁部分工程和砂石运输形成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管理秩序,影响了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破坏当地经济发展。
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遂作出如上判决。10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宣判全过程。
文字:宁惠 通讯员 向进
图片:向韬摄 部分由永定区法院、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