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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2020-09-09 18:43:49  来源:掌上张家界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精神,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切实提升不动产登记便企利民服务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主要包括电子不动产权证书和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和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和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正式启用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原则只发放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和证明(包括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等),如确有需要,当事人可申请核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和证明。

    三、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和证明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纸质证书或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和证明所记载的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薄一致,若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薄为准。确属不动产登记薄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

    五、不动产权利人可登陆“张家界市不动产”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等用户可登陆“张家界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六、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使用者可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在线核验电子证照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七、本通告市本级(含永定区)自2020年9月20日正式施行,武陵源区、慈利县、桑植县具体施行时间由区县另行通告。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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