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7月10日讯(记者 宁奎)7月10日,掌上张家界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根据国家住建部发文《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要求,张家界将启动新一轮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许可和换证工作。
据悉,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为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过渡期,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自2017年1月1日起,旧版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从2016年11月1日起市住建局将停止受理我市所有建筑业企业换证申请;由住建部、省住建厅进行资质换证的应于2016年6月1日前申请。
住 建部要求,企业应按照许可程序一次性提出全部换证申请,并按照资质许可权限分别制作申报材料一次性申报,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不满足《标准》要 求的,资质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换证。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企业资质的企业,原则上可按照新《标准》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