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4月19日讯 (记者 万毅) 4月18日,市委副书记刘绍建主持召开2019年张家界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市领导陈红日、李传荣参加会议。
为宣传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激励鼓舞全市人民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团结拼搏、勇开新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市决定开展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本次拟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0名,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张家界市劳动模范”(对象为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称号或“张家界市先进工作者”(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称号。
刘绍建对前阶段各级各相关单位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评选工作表示肯定。他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完善方案,严格履行推荐评选程序,准确把握推荐评选条件,组织相关部门联审、严审,注重表彰对象的先进性、基层一线性、代表性,在全市掀起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的热潮,为促进张家界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力量。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