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召集区纪委监察委、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委、团区委、妇联等9家职能单位,召开强制报告制度第二次推进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与处置干预工作的实施办法》,标志着强制报告制度在永定区正式落地。
情形1: 发现疑似非正常伤情要报告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要求,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净化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最高检、公安部等九部委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中所称未成年人系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凡是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下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相关违法、犯罪事实一经查证属实,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他人强奸、猥亵或强迫、引诱、介绍卖淫等情形的; ■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未成年人被组织进行卖淫、淫秽表演、被利用于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的; ■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三、凡是发现涉及下列违反有关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的,一经相关主管部门查证属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未询问并登记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共同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有关情况的; ■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或者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的。 四、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检举他人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或出于他人胁迫、诱骗参与犯罪的,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罚。 五、举报要求及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人、线索提供人,司法机关承诺将依法予以保护、对其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线索提供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线索提供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