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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数罪并罚

2021-06-11 09:24:15  来源:掌上张家界  作者:通讯员 李睿 周敏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近日,永定区田某因在缓刑期内犯危险驾驶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拘役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田某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1月22日被永定区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3000元。在缓刑考验期间内,田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2020年10月21日被该院裁定撤销宣告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拘役6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田某无证驾驶且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判处刑罚,依法从重处罚。田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田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因收监执行原判拘役6个月。对前罪与后罪实行数罪并罚,遂做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李睿 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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