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省高警局张家界支队永定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查获了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民警检查发现,驾驶人的驾驶证因为酒驾被暂扣,属于再次酒驾。 当天上午7时28分,永定大队民警在长张高速公路张家界收费站执勤时拦下了一辆深色小车。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经查,驾驶人姓滕,据滕某介绍,自己前一晚十点多喝了约三两的白酒,早上7时从阳和驾车出发前往张家界,由于是前一晚喝的酒,自己便没有在意,没想到还是因为“隔夜酒”导致了酒驾。 最终,滕某因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通讯员 陈启智 李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