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5年主要任务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明晰责任内容。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其他成员以及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明确从严治党职责,狠抓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做到集体领导不松手、“一把手”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责齐上手。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正风肃纪,查处腐败案件。等下,四个区县的区县委书记将代表全市基层党委(党组)向市委杨书记递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状,四个区县的纪委书记将代表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向市纪委递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状,希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责任制的要求抓落实。
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廉政约谈、工作评估等制度,将责任层层分解、级级落实,防止出现“中空层”、“夹生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专项巡察、年中督导、年度考核,采取听取汇报、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实地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措施,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的党委不管监督,干部一出事就把挑子摞给纪委,这是不行的。党委担负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选对用好干部,更要管好干部”,各级党委(党组)负责同志一定要牢记总书记的教诲,切实履职尽责。
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执行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刚性的、面向领导干部个人的追责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真正把追究问责的戒尺挥起来。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不力不好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肃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管辖范围内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挠调查;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传递和释放有权必有责、失职要问责的强烈信号。最近,我们对去年作风建设通报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各区县、市直各单位虽没有按文件规定应该追究责任的情况,但少数单位已经接近极限,希望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出台“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到时连同“六个一律免职”规定的执行情况列入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责任追究范围,如果再不下大力气去整治,有的单位很可能要被问责。
(二)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严明党规党纪。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规矩意识,自觉地守纪律、讲规矩,特别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心存戒律,严格要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党规。要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杜绝在党纪国法等原则问题上搞变通、作选择、打“擦边球”等做法,清除特权思想、例外意识、侥幸心理。要维护团结、遵循程序、服从组织,坚决反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分散主义。坚持“五湖四海”,淡化地域观念。决不容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山头主义和小圈子,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坚持从严执纪。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要坚持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认真执行修改完善后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坚持从严认真的态度、严抓真管的韧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大对违反党的规矩和纪律行为的惩戒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特别是无组织、无纪律、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谁敢违规逾矩,就要对其严格执纪,严肃处理,不留情面,不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情有可原,使纪律“高压线”真正通上“高压电”
(三)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