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张家界市原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国武严重违纪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彭国武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收受礼金、礼品;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套取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其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彭国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张家界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张家界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彭国武开除党籍处分,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其正处级退休待遇。对彭国武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彭国武简历:
彭国武,男,土家族,1956年1月出生,湖南桑植县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文化。
历任桑植县细沙坪乡党委副书记、书记,凉水口镇党委书记,新街乡党委书记,九天洞管理所所长兼九天洞旅游开发服务公司经理,瑞塔铺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张家界市国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慈利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副书记,永定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第一校长、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张家界市委副秘书长,张家界市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2013年2月,任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6年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