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机动车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张家界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精神,结合张家界市“六城同创”活动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决定从严整治载货汽车、拖拉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行车型
载货汽车(渣土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及其作业车)、拖拉机。
二、禁行区域
西至大庸桥灯控路口、东至鹭鸶湾大桥、南至大庸路鸽子花酒店灯控路口、大成山水酒店灯控路口、南庄坪加油站灯控路口(禁行道路:子午路、教场路、大桥路、古庸路、人民路、北正街、解放路、迎宾路、崇文路、回龙路、滨河里、澧兰西路、南庄路)。
三、禁行时间:
7:00—22:00 。
四、处罚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对于上述车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给予驾驶人罚款100元,并对其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