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2月9日讯 (记者 罗心聆) 12月9日,《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市人大召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和城环委等相关单位参加发布会,并为参会媒体解答相关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国军、副主任邓大渊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一战略七行动”,着力抓好“三化三改”,开展了国家森林城市、湖南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绿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绿化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城镇绿化量不足、体量不大、品味不高,绿线管控不到位,部分新建项目绿化配套严重不足,侵占绿地和擅自改变绿地性质、损绿毁率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我市城镇绿化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有利于将我市城镇绿化活动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强化城镇城镇绿化建设管理,发挥城镇绿化对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综合作用,为建设绿色宜居宜游的生态张家界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据悉,此条例将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会上,朱国军说,《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颁布前进行了广泛调查、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认为此次法规是符合我市情况的,各方都能接受的地方性法规,得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省人大法工委及相关专家的肯定,审查批准十分顺利。
朱国军表示,我市是国务院确定的生态功能区,此条列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更好的建设主体生态功能区,提供法律保障;我市是世界自然遗产,植被绿化在全省也是第一,此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我市维护全省第一的成绩,进一步力争在国家层面取得好的名次,保护好我市“世界自然遗产”的名牌;做好城镇绿化是张家界市民的期盼,此条例的颁布,有利于继续让市民在好的生态环境中过上高质量的生活,保证生活幸福感不断上升;此条例的颁布还有利于促进张家界经济社会和旅游的发展,有利于我市进一步做好“建设生态文明”的课题,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让市民和游客在张家界更好地感受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