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和雨水情发展趋势,结合执行省防指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要求,按照《张家界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从5月31日19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按照IV级应急响应要求,紧急行动,迅速落实相关措施,重点做好在建涉水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水库防守保安、城镇低洼地带洪涝灾害防御等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和工程安全。
张家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