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1月29日讯(通讯员 赵前进 王四清)“人是我撞的,我投案自首!”11月27日14时许,迫于警方的追查压力,永定区一男子在交通肇事逃逸3天后,选择投案自首。
11月25日傍晚,市民李月红(化名)老人陪80多岁的父亲在澧水河畔散步。18时20分左右,当李月红父女返家途经张家界市城区回龙路横过马路时,李月红被一辆两轮摩托车撞倒,人事不省。很快,有热心市民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李月红的亲属接到电话后也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随后,李月红的亲属和肇事司机跟随急救车一起把伤者紧急送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抢救。可刚到医院不久,肇事司机趁人不备,悄悄离开医院不知去向。伤者亲属这才拨打“122”报警。
接警后,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永定中队副中队长杨立君立即赶到医院展开调查。据与肇事司机有过正面接触的伤者亲属回忆,肇事司机年约50岁左右,因当时一直戴着头盔,难以准确描述其长相,同时对肇事车颜色和车牌号等重要信息也回忆不清。办案民警于是调取了事发现场监控视频,但因距离较远,无法看清肇事车号牌等有价值的线索。
案件线索就此中断,医院也传来消息,伤者颅内出血,伤情不容乐观,办案民警感受到了无形的压力。但他们没有气馁,而是化压力为动力,全面拓展侦查范围。接下来,办案民警通过走访事发后拨打120的热心市民和一些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初步认定肇事车辆为一辆号牌为湘GF83开头的摩托车,但后两位数不详,排查难度仍然非常大。办案民警于是通过肇事司机大致年龄、车辆型号、车辆颜色等信息进行排除,最终将调查范围缩至数十辆,又通过车辆违法信息将调查范围缩小至4辆。后经证人辨认,永定区桥头乡熊某某有重大嫌疑。民警立即调取到熊某某的完整信息,并拨打其车辆登记时所留的手机号码,结果无法接通。
11月27日,办案民警赶到熊某某家中,仅有其母亲一人在家。办案民警于是做熊某某母亲的工作,让其劝说熊某某投案自首,同时发手机短信规劝熊某某投案自首。办案民警离开熊某某家不久,熊某某打通办案民警的电话,表示愿意投案自首。
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