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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住房公积金新政来了,
你的生活质量又可以高出新段位,还贷压力再减轻!
“太好了,签约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每个月还贷压力瞬间减少,公积金中心这项措施太惠民。”5月5日,第一笔签约完成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剪先生特别高兴。
什么是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简单的说,每月职工在偿还贷款时不必再提前筹措资金存入个人银行卡内,只要通过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就可以直接利用现有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冲抵每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缴存职工,在偿还贷款过程中,使用其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冲抵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操作方式,包括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对冲提前还贷业务。
按月对冲还贷,会带来什么方便?
在这个政策之前,公积金贷款职工如果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需要先筹措资金还贷款,然后再拿着相关凭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是有了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业务就很方便了,不需要先垫付偿还资金的问题,彻底改变了“先还钱再提钱”的原有流程。
在满足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6倍月还款额且无逾期还款记录的条件下,只需借款人携本人身份证到张家界公积金各业务大厅前去签订对冲还贷业务协议。当月签订协议次月生效,每月15日统一进行对冲扣款。
按月对冲还贷每月在规定的扣款日用对冲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冲抵月贷款本息;如职工公积金余额足够,通俗地讲,就是按月用缴存职工公积金余额冲抵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无需再到银行存款,减少还款压力。如对冲还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贷本息额,则月还款额不足部分从借款人约定的银行扣款账户划扣,不足划扣的自动转入逾期处理,逾期所引起的信用不良影响将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广大缴存职工的立场,确实减少公积金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在创新提取业务基础上,强力推进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顺利运行。目前,项目正在试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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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还贷方式,更好地惠及缴存人,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在偿还贷款过程中,使用其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冲抵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操作方式,包括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对冲提前还贷业务。
第三条 借款人可以选择本人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也可以选择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共同对冲还贷。本办法仅适用于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所属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委托人。委托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在异地缴存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办理
第四条 月对冲还贷业务的办理。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并与借款人建立正式贷款关系后,借款人按时还款12期以上并没有逾期,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
第五条 对冲提前还贷的办理。借款人在申请提前还款时可申请使用其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用于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本息。
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审批通过后,次月生效开始对冲还贷,每月20日(含20日)前申请的,次月20日生效;每月20日后申请的,次次月20日生效。
第七条 对冲还贷业务申请方式。借款人持所需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申请,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八条 对冲还贷扣款顺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操作
第九条 月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在偿还贷款过程中,每月使用本人及其配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月还款本息额的方式。
第十条 月对冲还贷的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
(二)借款人所在单位每月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借款人(含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大于月还款本息额的6倍。
(四)对冲还贷人申请时须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且剩余还贷期限在12期以上。
如选择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对冲还贷的,配偶也须满足以上条件。
第十一条 月对冲还贷期间,对冲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月还款本息额的6倍时,对冲还贷业务暂时终止;超过6倍时自动恢复,当月还款额不足部分从借款人约定的银行扣款账户划扣,不足划扣的自动转入逾期处理,逾期所引起的信用不良影响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月对冲还贷业务自动终止: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批准终止对冲还贷业务的;
(三)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冻结或封存的;
(四)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月还款本息额6倍的;
(六)提供不实或虚假资料的。
第十三条 在公积金贷款月对冲还贷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可以申请变更:
(一)出具相应的关系证明可以增加对冲还贷人;
(二)借款人离婚的,持离婚证明等有效资料申请变更对冲还贷人;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账户发生转移合并等变动的,按转移合并后的账户进行对冲还贷业务。
第十五条 取消对冲还贷,在审批通过当日生效,借款人应在扣款日前申请取消对冲还贷业务。
第十六条 借款人取消对冲还贷业务的,须一年(满12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第五章 住房公积金对冲提前还贷业务
第十七条 对冲提前还贷是指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在履行偿还贷款义务的过程中,申请提前还款,可将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对冲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本息的操作方式。
第十八条 对冲提前还贷业务规则。
(1)申请对冲提前还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非冻结状态。
(2)对冲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对冲提前还贷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最低余额保留不低于1000元。
(3)借款合同生效满1年;
(4)贷款逾期的,先还清所拖欠的贷款本息,再申请;
(5)在提前还款时,按照提前归还的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结清所还本金的应收利息。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申请对冲还贷业务所需提供的资料
第十九条 对冲还贷业务按以下要求提交资料:
(一)只选择借款人作为对冲还贷人的,需本人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选择借款人及其配偶作为对冲还贷人的,须夫妻双方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第七章 其他说明事项
第二十条 已选择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对冲还贷期间,不得再以其他形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对冲提前还贷业务后,借款人及其配偶在12个月内不能再以偿还住房贷款事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不能将父母、子女选择为公积金对冲还贷人。
第二十二条 对冲还贷业务办理后,对冲还贷人须关注和定期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银行扣款账户余额及贷款偿还情况,确保足够的还贷资金。否则,未偿还贷款记为逾期,相关违约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对冲还贷业务自动停止的,不另行书面通知。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5月4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请各单位按月及时缴存!!!
(胡艳群 掌上张家界编辑部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