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月4日讯 (通讯员 黄绍辉 田甜 焦洁) 1月3日晚,慈利县住建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零阳镇双安居委会六组一居民住宅内储存有大量液化气瓶,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排查处理。
清查现场
接到举报后,慈利县住建局立即联合慈利县市场监管局、慈利县零阳镇政府等单位的执法人员赶到双安居委会六组,并很快锁定了涉嫌私藏液化气瓶的居民住宅。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统计,该居民住宅内共存放液化气瓶132只,其中包含100只报废瓶、14只满气瓶、18只经检测合格的空瓶。检查中,执法人员向涉嫌私藏液化气瓶的柴某普及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知识,并及时对132只液化气瓶进行了紧急转移,其中100只报废瓶托运至钢瓶检测中心进行了强制性报废处理。
慈利县住建局和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都不得买卖、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否则将构成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