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召开《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行政决策听证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拟出台《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依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之规定,承办单位张家界市房地产管理局决定举行行政决策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会时间:2011年 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8点30分
三、听证地点:张家界市南航富利来酒店八楼会议室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
现场报名、电话报名或网上报名均可(需核实身份后确认),欢迎社会各界关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热心人士报名参加。公民代表为四名,如报名人数较多,采取抽签方式确定。现场报名请直接到市城区子午路499号市房地产管理局三楼拆迁管理办公室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1月2日至11月6日16点30分(节假日不休息)。
联系人:王雄杰
联系电话:0744-8295290
电子邮箱:157261374@qq.com
附件:《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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