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3月8日讯(通讯员 史廷新 朱永明) 3月4日,在慈利县龙潭河镇大湖村的一片杉树林里,围聚了几十个人,各自手里拿着柴刀、斧头、锯子等工具,他们一部分人要砍杉树,一部分人不准砍杉树,双方推搡不断,人群里不时有人叫嚣“谁敢阻挠就砍谁”、“谁敢砍树就砍谁”,现场一片纷乱,一场群体性械斗一触即发……当地村干部眼看无法控制局面,立即将这一紧急情况电话告知慈利县司法局龙潭河司法所朱永明所长,朱所长驾车就往事发地飞奔……
发生矛盾的双方是卢某某(女)和杨某某(男)的子女及其各自亲友。卢某某与杨某某于1994年同居生活,2012年补办结婚登记,都系再婚,各自有几个子女。在卢某某与杨某某共同生活期间,他们共同修建了房屋,添置了农具、小家电等,十一年前还共同开荒营造了十亩左右的杉树林,至今树木已成林。今年2月27日杨某某去世被安葬后,双方子女因林木等财物所有权属发生激烈争议,以至于卢某某的子女组织三十余人要砍划杉树,杨某某的子女亦组织人员进行阻止……
朱所长稳控现场局势后,马上对卢某某与杨某某的共同财产进行详细登记,并召集双方子女现场调解。朱所长结合婚姻法和继承法,认真宣讲共同财产及遗产分割等法律规定,同时对卢某某的子女强行砍树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最后在朱所长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即履行:杨某某的子女付给卢某某应得的共同财产及继承的遗产折价款合计3.5万元,家中现有稻谷、腊肉、小猪、液化气灶具等物品也归卢某某所有;山林及其他物品归杨某某的子女所有。至此,一起群体性械斗事件及时得以预防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