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2月6日讯(通讯员 黄岳云 宋小伟)“各单位工会组织要加大对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宣传力度,让广大职工知道这项活动是帮人也是帮自己的好活动,真正达到“自愿参加、真心互助”、“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目的”。 12月6日,随着慈利县总工会主席在全县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推进会上对这项新政举措的宣读,标志着该县首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正式启动。
据了解,慈利县将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中,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该县规定,在本人自愿前提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每人缴纳50元互助金,职工患病住院时,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住院费用后,剩下自负部分采取分段计算法享受补助,待时机成熟时,逐步推进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加入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一期互助活动周期为一年,互助期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所发生的符合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对剩余的职工个人自负部分按照《张家界市第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给予补助,最高可补助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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