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3月12日讯 (通讯员 卓玲莉) 近日,《慈利县关于加强县直单位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的暂行办法》出台。
《办法》明确了县直单位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范围,同时明确所在党委(党组)对县直单位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负主体责任,所在纪检监察组织、组织人事部门负监督责任。通过建立重点岗位公示制度、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开展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
《办法》规定,对县直单位部分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每年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就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公正执法、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议、投票。对投票结果等次低的,视具体投票情况给予免职、调离原岗位、诫勉谈话等处理,并将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工作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业务工作任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