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5月20日讯 (通讯员 史廷新 张为革)5月18日上午,通津铺镇村民唐某、李某走进慈利县司法局通津铺司法所,请求调解纠纷。
4月30日傍晚,唐某在县城乘坐李某驾驶的摩的前往原县水泥厂旧址,当摩的行至环城南路时,因地面泼洒有办酒席的油渍,致使摩的打滑侧翻,造成唐某身体多处受伤,随后唐某先后在县医院及本镇卫生院治疗,方基本痊愈。在治疗过程中,李某先行垫付了部分医药费,然而双方因下欠医药费、后期医疗费用及相关经济损失始终未能自行协商一致。
在无奈之际,唐某和李某都想到了司法,随于5月18日一大早便一起赶往通津铺司法所。张所长了解纠纷基本事实后,当庭组织调解,通过长达6个多小时的“面对面——背靠背——面对面”的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各种经济损失5500元的人民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