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0月20日讯
(记者 宋世秀 通讯员 孙中平)“问责不是目的,目的是促进相关人员履职尽责,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更好落实。”慈利县组织部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近日,慈利县出台了《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强化管党责任,狠抓基层党建工作落实。
《办法》规定,对存在不重视党建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不按规矩执行重要的组织制度等三类24种具体情形的党组织书记、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党务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分管领导、组织人事股长,乡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为重点问责对象。问责方式分为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免职7种。受到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的,取消问责对象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受到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处理的,取消问责对象当年评先评优和提拔重用资格;受到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免职处理的,取消问责对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以下。问责严格按照收集问责信息、确定问责事项、组织调查核实、提出问责处理建议、集体研究处理意见、问责处理、材料归档程序进行。问责处理意见确定后,向问责对象下发《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处理决定》,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