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讯 (通讯员 郑治明 吴勇)1月2日,慈利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大峡谷中队依法查处了一起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件,违法行为人曹某被拘留5日。
12月14日17时许,慈利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大峡谷中队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大峡谷玻璃桥东有人故意损坏景区旅游设施。接到指令后,慈利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大峡谷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在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后,将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嫌疑人曹某(男,38岁)依法传唤至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
经了解,慈利县三官寺乡吴王坡村民曹某以大峡谷玻璃桥东不锈钢铁门妨碍其通行为由,用钢筋撬坏不锈钢铁门,故意损坏张家界大峡谷景区内财物,造成旅游安全隐患。目前,慈利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曹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
警方提醒,遇事一定要冷静,切忌不可冲动,不计后果莽撞行事,有合理诉求应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避免出现一时冲动酿悲剧,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