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6月27日讯(通讯员 黄岳云 席茂然 邓文) 笔者近日从慈利县人社部门获悉,为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湖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慈利县从6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启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据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涵盖各类企业(含劳务派遣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此次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各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等。
审查时间和程序是,自查自纠与初步审查(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各用人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慈利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维权服务窗口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复核与监督检查,(2018年7月2日至8月2日)根据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审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现场核实。对不按时参加书面审查、不按时报送书面材料的用人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并责令限期改正。
同时,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审查单位在8月2日至9月30日期间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调查等工作取得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记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评价,并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通过人社局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在书面材料审查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或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