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慈利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原三合口乡(现合并到三合镇)池岩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刘军池、村支两委委员兼报账员黎开宏虚列支出套取资金案。
2014年至2016年,刘军池、黎开宏等人以虚增购苗款的方式套取产业扶贫资金8675元,以虚列工程款、征地补偿款的方式从村账套取资金270000元,用于处理本村有关开支。2019年2月15日,三合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军池同志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二年),给予黎开宏同志警告处分。
2.江垭镇美世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寇自安,现任党支部书记李西刚,党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刘湘楚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未正确履职案。
2017年2月,美世坪村村民陈某圭等5户被确定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当年3月,寇自安、刘湘楚等人商议,以向陈某圭等户收取“返耕保证金”的方式督促其返耕原宅基地,11月,李西刚、刘湘楚等人对陈某圭等户的新建房屋进行验收。之后,上级部门向陈某圭等户发放了房屋建设补助资金,寇自安向其中3户收取“返耕保证金”共计700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经有关部门认定,陈某圭户系原址重建,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不应享受上述补助。2019年1月25日,江垭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寇自安同志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西刚、刘湘楚同志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