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接受党组织对我的处分!今后一定对照党章、宪法严格自律,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这是我从事纪检工作以来听过的最庄重的承诺。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不断增强,各级纪委马不停蹄地查清各种违纪线索问题,查实一个,问责一个,只为给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因工作调动,2019年,我正式成为一名纪检干部。进入纪委之前,我一直在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接触的都是各村书记、部门负责人等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做事认真、态度负责、为人和蔼,是我对他们的一贯印象。
入职不久,为了让我尽快掌握业务知识、办案流程,镇纪委书记邀请我参加了镇上美世坪村关于讨论寇某某等3名同志违纪行为处分问题的党员大会。寇书记,一听到这名字,我感到非常诧异,心想这不是美世坪村美名远播的原党支部书记吗?他违纪了?一向以能力突出、讲正气、有想法、敢作为、群众信任而出名,年过花甲的他,常年骑着一辆简陋的男士摩托,在政府里穿梭,我由衷地敬佩他朴实、积极、充满热情的工作作风。
要说他是“两面人”,我不相信。为此,我迫不及待地跑到村里弄个明白。后来,在该村党员大会各违纪人员检讨违纪行为的环节,我了解到了寇书记的违纪问题。
在扶贫工作中,村支两委研究村里落实易地搬迁农户建房有关问题时,寇书记提议,为保证易地搬迁户拆旧复垦落到实处,建议对本村易地搬迁户每人收取7000元复垦“保证金”,对此,其他2个村委成员也没有发表反对意见。最终,因违反群众纪律及工作纪律,经党员大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寇书记和其他两位村干部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
收取易地搬迁户拆旧复垦“保证金”,看似情有可原,却不合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将村委的工作压力转移到群众身上,本质上透露着对群众的不信任。从情理上讲,寇书记既按时退还了保证金又没有贪污受贿,纯粹是考虑到部分群众有可能不履行拆旧复垦的约定,为工作顺利开展走了一条“捷径”,可谓“有想法”,只可惜这条“捷径”在党纪法规之外。
该案例让我深刻意识到,问责没有“情有可原”,即使没有侵占群众利益,即使是为了工作效率和便利,工作方式上也不能置党纪法规于不顾。
问责制度不是“纸老虎”,没有模棱两可,没有可上可下可左可右,没有特权,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
问责的震慑在于失责必究。党纪法规就是一条红线,一些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问责红线坚守不严,习惯性打“感情牌”,让“情有可原”成为了党纪处分的“挡箭牌”,从而影响制度执行的权威性,破坏纪律的公平性,这类现象必须根治。
在严肃问责的同时,还要注重开展警示教育。随着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的违纪干部过不了党纪国法的“滤网”,频频落马,但仍有人在违纪的路上前仆后继,充分说明了警示教育的极端重要性,要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打消部分党员干部侥幸心理。
从互联网+监督、村务监督月例会等监督形式的改变,到宣布取消廉政账户不给腐败设“缓冲区”,都释放了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阳光执政、强化问责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知法犯法,让政治生态朗朗乾坤。(杨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