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5月16日讯 (通讯员 覃梨) “这个问题审计定性适用的法规依据不恰当,需要重新核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审理工作量大,我们要在审计现场实施阶段审理,全过程监督,有效控制审计质量.....”今年以来,永定区审计局高度重视法制审计工作,用活“三镜”职能,彰显法制审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是架起“广角镜”,健全制度重布局。对照新《审计法》的规定,组织人员认真修订完善《永定区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制度》《永定区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制审理工作制度,明确细化审理各环节工作责任,详细规定报送审理资料的明细内容和程序,不断夯实审理基础。
二是握紧“放大镜”,强化落实重成效。主动“靠前一步”,将法制审理“关口前移”,变“后续审理”为“提前介入+现场指导”,在今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审理人员与审计组同步开展工作,与审计组人员一对一沟通交流,现场审理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目标是否明确、范围是否恰当、重点是否突出、审计措施是否具体、审计事项是否落实、对审计程序的合规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和审计取证单、审计底稿等文书表述的准确性、规范性提出审理意见,有效减少了现场审计结束后补证、后续再调查等情况的发生,极大提升审理工作效率。
三是用好“显微镜”,抓细工作促整改。每日汇总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审理工作台账,针对审计工作流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审计组沟通反馈,实行销号整改,对已审结的审计项目进行互查、互评、互学,对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建立“共性问题清单”,组织召开审理工作交流会,共同商定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