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1月14日讯(通讯员 林成军)2013年8月,桑植县出台《桑植县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调整方案》,对重大疾病患者实施自付费用补助政策,有效缓解了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011年8月桑植县为了解决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看病贵”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国开了“参合农民乡镇住院全报销制度”的先河,得到了国家级媒体大量报道,引起了党中央高度关注,赢得了参合农民的肯定。2013年初,桑植县调研发现,重大疾病患者住院后的实际补偿率仅41.03%,重大疾病患者家庭仍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加大对重大疾病患者的救治力度,经认真测算,8月出台了《桑植县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调整方案》(桑政办发〔2013〕13号)文件,对重大疾病患者实施自付费用补助政策,即“参合患者按新农合政策正常补偿后,其自付费用仍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偿。累计自付费用从2万元开始计算,起付线为1万元,初始补偿比例为30%。累计自付费用每提高1万元,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补偿比例60%(年度补偿20万元封顶)”。截止9月底,全县共有15位参合患者办理了大病救助手续,其住院费用补偿率达到了60.37%,单次补偿最高的达42144元,累计补偿2116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