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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积极实施新行政诉讼法

2015-05-05 16:50:13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王敏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5月5日讯(通讯员 王敏)5月4日,为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首日,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新行政诉讼法首次规定了立案登记制度,明确对符合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从多个制度设计层面为老百姓打开立案大门,畅通立案渠道。新法首先扩大了受案范围。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不再仅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进一步明确列举可诉行政行为的情形,可以避免法院借口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不予受理。尤其是将拆迁、社会保障等老百姓最迫切期待解决的争议纳入可诉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新法明确规定,法院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一律接收诉状。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对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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