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7月19日讯(通讯员 卜雅玲 童婉乔 黎艳华)7月15日桑植县交警大队连夜破获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因肇事者陈某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对陈某予以了相关处罚。
7月14日22时19分,桑植县交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称在桑植县澧源镇唯美机动车检测站路段两辆小车发生刮擦,白色小车逃逸。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经勘查现场除湘G519*8小型客车及逃逸车辆左反光镜碎片外,无其他任何散落物。因事故发生深夜,受撞方没看清对方车牌号和车型号,只能确定车身颜色为白色。后经排查发现车牌号为湘GD90*9的白色捷达牌小车有重大嫌疑,随即对此车行车路线进行追踪,15日凌晨2时左右终于在桑植故事二期路段发现此车,民警立即赶往车辆停放处进行对比,确定此车就是肇事逃逸车辆并连夜依法将此车扣押。 后经询问,车主陈某胜(男)澧源镇长征路人,于14日22时16分驾驶车牌号为湘GD90*9的白色小型客车,沿县帅乡路行驶至唯美机动车检测站路段时,与湘G519*8的小型客车相刮擦后,他因准驾不符害怕交警追责逃跑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及第70条第1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之规定,县交警大队依法暂扣陈某胜驾驶证并扣24分,罚款3000元的处罚。
此交通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