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0月25讯(通讯员 彭群)近日, 笔者从桑植县司法局了解到,为积极贯彻落实桑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桑植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该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桑植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并建立了农村法律顾问制度、 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行为准则等5项制度。组织律师在全县范围开展律师进村(居)活动,按照群众“动嘴”、律师“动脑”的服务模式,采取法律顾问定期“坐诊”或群众“预约”的方式,为群众开展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全县已有239 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占全县村(社区)总数的80% 。
这些法律顾问将履行“三大”服务职能,即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做好服务,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把好法律关;为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做好服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好服务,积极参与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各村的民主法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