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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法院执结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

2018-08-06 15:37:19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王真旭 刘颜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8月6日讯 (通讯员   王真旭 刘颜) 近日,桑植县法院通过耐心释法执结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为痛失爱子的申请人夫妇拿到了23万余元赔偿款。

      2016年12月15日,申请人向某、田某的孩子出生。2017年2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申请人田某与孩子的奶奶带着两月龄的孩子到被执行人某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首剂脊髓灰质炎疫苗,卫生院以口服、滴剂的接种方式为其接种疫苗。孩子在接种回家后产生了异常反应,并且持续到其死亡。经鉴定,孩子符合胸腺淋巴体质猝死特点,同时认为胸腺淋巴体质多见于婴幼儿及年轻人,具有该体质的患者,身体瘦小、体质羸弱、机体抵抗力显著下降、应激能力差,偶可由于激动、轻微疾病、小手术、疫苗接种等原因诱发猝死。

      桑植县法院判决某镇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带赔偿向某、田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56994.4元,扣减已支付的26500元,应支付赔偿款共计230494.4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原、被告均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某镇卫生院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未履行赔偿义务,向某、田某遂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某镇卫生院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但两被执行人以责任划分不明确为由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年7月11日,执行干警将王某拘传到法院,王某最终答应在三日之内给付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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