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0月29日讯(通讯员 屈泽清)10月28日,自武陵源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为规范武陵源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武陵源出台《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张武学助〔2013〕02号),切实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是指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的特别贫困的学生,家庭月平均收入水平低于基本生活保障,难以维持正常学习、生活开支困难的在校寄宿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纳入资助范围:孤儿或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父母重大疾病或双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持有农村低保证或城市低保证的困难家庭子女;因天灾人祸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农村两女结扎户较困难家庭的学生;因自然条件极其恶劣或人均耕地面积严重不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等。
2013年,武陵源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提标后的补助标准具体为: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4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5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即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1250元。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按在校寄宿生的40%左右确定。
资助中心要求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做好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到实处,全力以赴推进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的实施;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有关享受资助的条件、名额以及资助的申请、审核、批准、监督等信息;学校要立足实际,充分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并根据贫困家庭学生的变化适时进行微调,建立贫困生动态管理机制;各学校要建立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数据库和台帐,有关数据和情况要按要求及时上报。
据了解,武陵源区秋季困难寄宿生补助计划数564人,其中小学361人、初中203人。此项工作要求在11月10日前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