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2月6日讯(记者 秦勤 通讯员 周良波 邓金莲)12月3日,记者从武陵源区卫生局获悉,为加快推行乡、社区、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程,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武陵源区决定实行乡(社区)村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制度。
据了解,在武陵源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卫生室门诊就诊的参保城乡居民实行一般诊疗费。决定将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以及药物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实行服务一体化管理,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参保患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诊交费时,只需支付一般诊疗费个人部分2元;参保患者在村卫生室就诊交费时,只需支付一般诊疗费个人部分1元。剩余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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