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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出台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问责办法

2015-03-10 16:13:22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屈泽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3月10日讯 (通讯员 屈泽清)强化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3月10日,笔者自武陵源区近日出台的《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中获悉,该区明确提出对“七种”违反群众纪律和“八种”违反干部作风要求行为进行严肃查纠问责。

    《办法》中明确“七种”履职不当,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指: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违反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关系群众利益的工作中,不听取群众合理意见,不依法办理,不按程序公开,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在群众遭遇困难或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或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漠视群众诉求,对群众来信来访敷衍塞责,不按规定办法,不及时答复群众合理要求,造成群众受到损失的;瞒报、谎报、迟报公共突发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或其他重要情况,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违规占有公共财物或享用公共资源,在项目审批、就医就学、社会保障、廉租房分配等事项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或优亲厚友、显失公平,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其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办法》中明确“八种”作风不正、为政不廉,损害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指:利用工作之便向审批、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或者收受其钱财的;故意推诿、拖延、刁难审批、管理服务对象,对其申请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超过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未办理完毕的;没有国家法律或者上级文件依据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或上级文件规定进行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参与赌博的,上班时间参与打牌、下棋、打麻将及其他休闲娱乐活动的;违反省、市、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影响公共工程项目施工的;违规建私房、买卖土地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行为的。

     《办法》中明确,问责方式包括情节较轻的: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不再追究本人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重的: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一律实施责任追究;情节较重的: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一律实施责任追究。

     《办法》中明确,受到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问责的,取消被问责对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受到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问责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问责处理的领导干部,2年内不得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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