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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18.65万补助373名贫困幼儿入园

2015-06-18 10:30:25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屈泽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6月18日讯 (通讯员 屈泽清)6月18日,笔者自武陵源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了解到,2015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进入发放程序。惠及全区373名贫困幼儿,发放总金额为18.65万元。 

    据了解,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该区开始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对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资助。资助对象优先考虑城镇或农村低保家庭的幼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残幼儿;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单亲家庭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幼儿;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的幼儿;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或两女结扎户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家庭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的幼儿。补助金每生每年1000元,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标准为500元/生。

    为确保此次补助金发放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在园3至5岁幼儿的比例将上级下达补助指标分解到各学校(园),向偏远、薄弱的农村学校(园)倾斜;由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园)、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再由班主任、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乡镇、学校(园)分别签署意见;学校(园)将初定对象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园)造册上报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呈报到同级财政局审核;教育局财务室根据各学校(园)提供的发放数据,准确、及时地输入到受益者帐户上。

    据了解,2015年春季分配资助特困幼儿指标的标准是:城区幼儿园10%,农村幼儿园30%。区教育局按照省财政和区财政分别负担70%、30%的资金分担办法,将资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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