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2月26日讯 (通讯员 屈泽清)落实从严治党要求,重在从严管理干部,贵在日常监管。2月26日,笔者自武陵源区组织部门获悉,该区加大干部监督力度,坚持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对象下延,积极推行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全覆盖、不漏项、有威慑。
该区将全区所有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在职干部纳入报告人员范围,明确科级领导干部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14类情况为必报内容,并详细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领导干部要自己填写,不能代填或打印,并要求要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所填内容要与配偶、子女进行核实,在承诺书上签名,家属阅读提醒函并签名。3月5日前将事项报告表送区委组织干部教育监督室。
少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房产一套及以上或者面积累计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少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股票、期货、基金等金融投资金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少报告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1家及以上,或者少报告认缴出资额(个人出资)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暂缓提拔使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移交执纪执法机关处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本人私自移居国(境)外的;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本人管辖的区域或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的;其他涉嫌违纪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