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7月8日讯(通讯员 文绍喜)7月8日, 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解决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长期照护困难,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武陵源区将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据了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必须具有武陵源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是具有武陵源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同时,建立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根据市级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自愿申请、逐级审核的原则办理。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居民)委员会受理窗口填写《湖南省残疾人两项 补贴申请审批表》以及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 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由区财政按月足额安排和拨付。区财政根据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提供的名单,通过金融机构专项拨入残疾人账户,防止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和 克扣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