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8月25日讯 (通讯员 文绍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和责任,不断推进各项维稳措施的有效落实,确保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近日,武陵源区出台2016年维护稳定工作考评办法。
据了解,该区出台的2016年维护稳定工作考评办法分为《2016年武陵源区群体性事件考评办法》和《2016年武陵源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评办法》。主要内容涉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
考评方式采取考评检查与自评自查相结合、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申报与呈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步骤采取查看各单位提供的相关原始材料(文件、记录等)、随机抽查、实地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考评打分。对考评获得维护稳定工作的先进单位或个人,报请区委、区政府与区综治表彰同步奖励。对考评维护稳定工作不合格的单位,区维稳办将根据工作安排,派出工作组到相关单位进行指导整改,并依据湘办发[2011]2号文件规定建议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