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4月9日讯(通讯员 刘辉)4月7日,武陵源区教育局正式出台了《教育系统问责暂行办法》。此“问责办法” 是该区教育局对机关工作人员、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校班子成员和全区教职员工提出了68种不良行为将问责。
为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健全监督机制,促进教育系统教职员工正确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保证政令畅,武陵源区教育局特此颁布实施《教育系统问责暂行办法》。
“问责办法”的问责内容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贯彻执行政令不力。违反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要求,发生决策失误。违反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教职员工违反财务管理、教育收费、安全工作、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失职渎职、教育教学常规、教师职业道德、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有关规定。
“问责办法”的问责方式包括: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的方式有10种: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纪律处分包括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党纪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纪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通过本“问责办法”的实施,武陵源区教育系统将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战线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逐步消除全区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现象,全面提高教育干部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形成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开创办人民满意教育、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