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6月14日讯 (通讯员 屈泽清 覃晴)14日,笔者从武陵源区妇联获悉,日前武陵源区军地坪派出所对辖区内毛某某因威胁人身安全的家庭暴力案件依法处理,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武陵源区发出的第一份《家庭暴力告诫书》。对于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6月12日,受害人廖某在武陵源区妇联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武陵源区军地坪派出所报案,称其丈夫毛某在家里扬言要拿刀砍死她。接警后,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进行调查。经查,婚后多年来,毛某脾气不好,喜好喝酒,酒后经常找妻子廖某无理取闹,并多次动手殴打廖某,甚至拿刀威胁,属典型的家暴行为。
在查清毛某家暴的违法事实后,武陵源区妇联与军地坪派出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教育训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武陵源公安分局军地坪派出所为施暴者毛某开出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告诫书载明:“请立即停止不法行为,严禁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这是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武陵源区发出的第一份《家庭暴力告诫书》,这对于全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区妇联提醒,大家要敢于向家庭暴力说“不”,一旦遭遇家庭暴力,可以主动到当地村(居)委、妇联、公安机关等寻求帮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