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8月14日讯 (通讯员 文绍喜)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确保核心景区农村公路畅安舒美,日前,武陵源区结合当前农村公路管养现状,修订出台《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办法》共分8章37条,明确区人民政府是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并对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管养保障措施、考核奖惩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办法》规定区公路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政策法规,编制上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计划和养护工程计划,指导做好乡街道办及各村的日常养护和大中小修。组织养护工程招投标工作,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及农村公路养护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各乡街道办成立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乡村道路日常养护工作,组织检查考核乡村道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落实乡村道路养护管理配套资金。组织开展灾毁抢修和保通,开展乡村道路路产路权宣传和公路沿线环境保护工作。
《办法》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措及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除专项资金外,区财政每年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不低于国省补助资金的20%,并纳入区财政预算。同时,根据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区财政状况逐步逐年增加。区公路局设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账,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该《办法》的修订出台,将为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运作规范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真正实现财政保障有力、有路必养、管必到位的农路管养新格局。